Kiom's profilekiom~睡着了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Blog


    May 16

    网络暴力再次获得阶段性胜利

    初期估算时速和现在的坚定时速差距并不大,何必道歉。出来的结果竟然还明确注明是“给广大网友”一个说法......真是无语了,非网友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超速后撞死人,撞人者肯定是全责,这本就是常识,有什么好多说的。无良的舆论和网络暴力还想怎样?!
    说是问题集中在坚定时速上,所有报道的标题还不都是加了个重要前缀——“阔少”“富家子”吗?时速有什么好纠结的?超速多少都是超速,都是全责,难道定义飚车都是有时速界限的吗?超过100码算飚车?就像韩寒说的,公路上和高速公路上突然出现的40码限速牌,急刹车都很容易超速(急刹车还容易造成追尾事故),莫非这些以后也要定义成飚车吗?
     
     
    -------------------------------------------------------------------------------------------------------------------------
     

    鉴定报告称杭州飙车案肇事车时速84-101公里

    5月14日,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说,公安交警部门于5月13日17点45分接到鉴定机构关于“5·7”交通肇事案相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速度在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范围,且肇事车辆(浙A608Z0小型轿车)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公安交警部门接到鉴定机构鉴定报告后,立即送达事故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得知鉴定结果,昨晚,记者设法联系了谭卓的爸爸谭跃,但是手机被挂断了。过了一会,谭卓的舅舅给记者回了电话,首先向记者转达了谭爸爸的歉意,“他不愿接受采访,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回绝,不好意思,谢谢你们的好意。”
      车速鉴定结果为何是个区间值?
      鉴定结论为何会出现84.1公里/小时~101.2公里/小时这样的一个区间范围?
      昨天,鉴定小组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专家这样解释:之所以会出现一个时速区间,是因为这个数值是通过对事故现场的还原计算得出的,专家采取目前能运用到的各种科学方法、公式,根据现场录像等资料、现场勘测等统计数据从理论上进行运算。
      “这和有6F测速仪的公路不同,6F可以测出瞬间速度。在这起事故中,我们只能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对当时所有的资料进行运算分析,得出各种数值的区间,从理论上还原的就是这个范围。”        
      事故鉴定是怎样出炉的
      西湖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西溪路上,这次“5·7”专案组便在此办公,参与的民警不少于50人。
      社会舆论给了办案交警无形的压力。“我们也想早点拿出数据出来,但一定得按法律程序进行,这是马虎不得的。”为强调公正,一些本来交警可以做的鉴定,专案组决定通过其他专业部门进行。“但有些机构一听说和文二西路有关就拒绝了。”比如最重要的车辆结构、性能和速度等等的鉴定,最后省技术监督局接受委托,总算是解决了难题。
      “这次得感谢死者的家属,尤其是谭爸爸。这次事件关心的人多,谭爸爸十分配合,给交警工作带来了方便。”参与本案的交警都这么样说。
      跟随专家凌晨重返事故现场
      5月11日晚,各路专家赶到。当晚11时半左右,专家们先来到位于港昌一楼的停车场,那辆肇事的红色三菱跑车停在一边。车子驾驶室右上方,车玻璃上有个大坑,整个挡风玻璃没有完全碎掉,只有那个坑的底部玻璃没了。估计,谭卓当地被车子撞到时,先飞到挡风玻璃上,砸下一个坑后弹向路面。
      专家们拿着卷尺和长的直尺,测量这辆三菱车的相关数据。车身宽度、高度,前挡风玻璃的尺寸,以及那个坑的具体位置。专家说,撞击点的情况对今后测定速度有关。
      接近夜里12点了,之前,专家已穿上了交警提供的反光背心,对肇事车辆进行检测后,大家随后又赶至文二西路事发现场。
      根据距离时间等数值计算事发时车速
      据现场专家讲,测量现场距离,目的是为了对应监控录像上的截图。从录像上看,那些白色的道路标志标线,尤其是横道线等特别醒目,车子经过每处标线的定位就容易锁定了。因此,专家在沿线的标线上都做了记号,然后用卷尺测量点与点之间的距离。比如,竞舟路东、西的横道线宽是多少,两横道线之间距离多少,横道线本身宽是多少,这些数据先一一测定。专家早已固定了对应的录像截图,并测出了那辆跑车前轮从压上东面横道线,到压上西面横道线所用的时间。科学计算后就能得到相应的速度值。
      事情都过去几天了,交警怎么现在才来看现场?有围观者发问。专家解释,交警勘查现场早已进行完了,这次是事故鉴定专家组在做测量,目的是鉴定当时车速。
      “落地点找得到吗?”“在这儿,血的痕迹还在的。”一位戴眼镜的专家在血迹处做了个记号,工作人员拉了卷尺过来,量到这血迹后,专家组负责人宣布测量结束了。
      根据这些测定的数据,随后专家展开了复杂的计算,结合路面摩擦系数、刹车痕迹、撞击情况等,综合计算得出事发时肇事车的车速。
      开车者的态度是最致命的
      记者找到了已退休的交通事故鉴定专家阿昌,他并非本次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但他根据十多年的实践经验从技术层面向记者详细解析了文二西路的这起事故。
      “抛起多高、飞落多远,当然和速度有关,但其中刹车的作用也非常大。当车速达到一定值后,瞬间刹车、将力传递到被撞物体,就会出现如此被撞飞的情况。”
      阿昌一手拿笔一手拿纸比划起来:快速移动拿笔的手,去撞击那张纸,如果拿笔的手不停,纸会粘住笔一起前行,交通事故与这类似,也就是车会快速地推着人走;但如果拿笔的手撞到纸后突然停下,那纸会往前飞起更远。
      阿昌分析:从录像看,三菱车当时左前方视线好像不佳,这也就是说,肇事者可能在很近的时候、甚至人到了眼前才发现情况,本能地刹车,这样的刹车时间更短、更剧烈,因此,被撞者会飞得更高、被抛得更远。
      更有一种因素是,跑车的引擎盖比较低,呈斜面状。撞击人后,这种形状会将人铲起来,接着借刹车产生之力,传递到人的身上,向前抛去。
      阿昌说,现场道路设置了50码限速,加上又连续有斑马线,肇事者无视这种设置,即使时速70码也已经是严重违章了。开跑车者如果以飚车为目的,尤其在城市道路上,产生恶果的问题主要出在驾驶者的态度和观念上,无视规章、无视生命,这是最致命的。而作为事故处理单位的交警部门,重要的是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公正执法。
     
     
     
    May 14

    [原创]国粹:围观文化中的杭州飚车案

         大炒“为富不仁”题材的杭州飚车案已闹得沸沸扬扬,似乎都惊动了中央朝廷。但有多问题是不应只被一腔愤怒冲昏头脑,要好好深入的、冷静的研究一下的。在这里我们当然是同情受害者,谴责肇事者的,但骂也要骂得在理。
     
        杭州作为一个不比上海差的城市,从房价到汽车保有量都是相当高的,很多方面都不亚于上海。但在杭州开过车的人都知道,其市区的路应该说是比较窄的,红灯很多,各个红灯的之间的距离也比较短,也就是说会走走停停,没多少可以加速的空间,再加上常年不小的车流量,想要开快点不太可能。从地图上看,文二西路不在市中心,但离市中心也不能算太远。从各种现场图片和视频里也能看到,整条路并不算宽,两边还停满了车,周围的路人也非常的多。文章里都说了,是在“晚上八点半尚是车水马龙的杭州”,那么这个时段这个地段真的能飚起百公里以上速度吗?
     
        “至于警方所宣称的“70码”速度,民众也普遍持怀疑态度。不少目击者证明当时肇事车的时速要超过100码许多。”
       
        首先,对于警方的“70码”速度的可信性不谈。目击者的“证明”却相当的可疑,不要告诉我谁都可以凭肉眼就能报出街上的车的准确车速的,反证我不能,谁要说能谁站出来,我们可以来试验一下到底能准确到什么地步。真正能的人肯定只会是极少数,这极少数人真的会那么碰巧看到这一切吗?恐怕那些信誓旦旦的路人的判断,主要还是源自于听觉吧,听到了那夸张的改装排气管的声音。在客观的取证上,恐怕听觉并不能用来证明速度的吧?
     
        在这里,突然想起了关于韩寒的一个段子:若干年前,韩一家在看F1,韩母指着电视里比赛中的F1赛车说“怎么看上去那么慢啊?还没我们家门口的公共汽车快呢.....”。她哪知道其实在街上横冲直撞的公车远远达不到F1那两三百公里的时速的,车上车下的感官差别也一样很大。而韩寒却因此走上了赛车手的道路......
     
        具体车速多少,应该让监控录像去判断,而不是肉眼和耳朵,在数字上,我更相信些这警方的数据。
     
        如果车速不够快,为什么还会造成那么大的伤害?当然会,大部分中小形车来说,百公里时速的刹车距离都在四十米以上,有些车甚至要五六十米(老天保佑这些车的安全性),即便是轻量化改装的EVO,恐怕也至少三十几米,(这还都是在理想路况下的理论数据,别忘了国内所有在道路上划线的油漆都是不防滑的,看看雨天“漂移”着的助动车们就知道了”。如果是70码时速,这个刹车距离也很难低于20米,一个不留神,就有可能想停都停不下来。而且,一般车的设计碰撞,60时,车头撞击实验就已经会产生较大变形了。所以此案中70码已经撞到玻璃破碎是很正常的现象。说到这里,其实已经无关乎飚车问题了,在日常生活中,无论驾驶者还是路人都该多注意安全,卡车公车也有经常失控撞上人行道的案例,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防着车也能顺便防着贼。
     
        再顺便提一下,在很多无路灯的地方,双向车都开了大光灯将对行人非常不利,行人穿马路的时候看着好像都照着挺亮,实际司机连对面车都看不清,更何况是行人,等到面前看清的时候,恐怕就只有5-10米了。
     
        跑偏了。不说行车行人的安全措施了,书归正题。
     
        不客气地说,全国范围内,车祸撞死人的可以说天天都有,不止一起,随便去查个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的数据就知道了,恐怕都远超过非典和各种流感的总和吧?为什么唯独这件事轰动全国呢?只有一个特殊的关键词“富家子”!
     
        就因这一个词,煽动起全国人民在经济危机下的仇富情绪,在这一个缺口里宣泄出来。“富有”已完全和“无良”挂钩。似乎都忘怀了致富道路中奋斗的因素,空气中弥漫的一种国人特有的心态:仇富,不公平,却不考虑怎么通过学习和研究去致富,一旦真的富了,却又不会和他们之前所谩骂的富人们有多少区别。“为富不仁”成为了定律。此时,文革遗风渐起,斗完地主斗富农,人前有种贫农的优越感,人后恐怕是更眼馋那些“最最看不惯的”东西。有时候,我真觉得国人比法国人更容易煽动。(略去法国历史上各次革命事件的描述若干)
     
        如果肇事者是个穷人,用的是普通车,或者只是个给老板开车的车夫,是不是这事就不会闹那么大了?估计连个豆腐块的报道都未必见报。是否大家就能暂时忘却交通安全问题了?
     
        肇事的胡斌一家真的算富吗?做做童装生意而已,这种在杭州恐怕也只能算中档。三菱EVO算高档车吗?原装EVO大概也就30多万,如果是用菱帅或蓝瑟改装的“山寨版”只需要十多万,比一般家用车贵是吗?要这算典型富家的话,那么满大街开着百万以上奔驰、宝马、保时捷的小开们还怎么活啊?更何况那些开法拉利、兰博坚尼的。要知道,杭州的出租车号称都用的是二十多万的车!
     
        那么“富家子”是怎么炒作出来的呢?我有几点猜测:原因一,上文提过,经济危机下,人们的仇富心理膨胀。原因二,跑车声响招摇,颜色鲜艳,太过嚣张。三,驾驶者社会阅历浅,不懂得处理场面,引起公愤。(以前有过太多案例,真要是富家或高干子弟,恐怕撞完人就直接跑了,哪儿还会待在现场,这点上应该还是算老实的,在中国肇事逃逸的例子恐怕不需要我赘述了)第四,据说当时路边停了不少豪华跑车,被认为是飚车同伙,这也分不清真假,冤还是不冤了。第五,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无良媒体的刻意炒作概念。
     
        各大媒体和网站的煽风点火将继续把这事推向高潮。肇事者危险驾驶,夺去无辜者的生命固然可恨,该受的惩罚就应该全盘受下。但是!若要被舆论暴力硬加几顶帽子而被额外惩罚岂不是太过份了?不管他是不是富家子弟,我们应该期望判决结果是一样的。不能因为富而加罪,因为穷而减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再回过头看看,“富家子”到底有多少?就按杭州这类大城市来说,富家子的豪车会有多少?恐怕日常路上行驶中每百辆最多一二两吧。出租车有多少?百辆里少说一二十辆。没错,我又要说各大城市里的出租车毒瘤了。没有哪个城市的出租车算“善类”的,横冲直撞欺软怕硬的作风比比皆是。出租车撞人不多吗,不好意思,多出去走走吧,包你天天都看得到,出租飚车、野蛮驾驶已经不可能是新闻了,我看到过的事故一大半都和出租有关。听不到此类新闻,恐怕也只是为了“河蟹”,谁让朝廷一向致力于把出租行业包装成弱势群体呢?又忘却了对于这些“全职杀手”的素质建设呢?至少做个性格测试,把其中的急性子和暴力倾向者都劝退吧。
       
        一辆野蛮出租车的危害,恐怕超过十辆“富家车”,别忘了出租可是整天在跑的。富家车,把自己撞死也有很多,死一个算一个吧,他们自找的。可出租一个倒下了,千百个又会站起来的! 生命力将会是异常顽强的。
       
        所谓“看热闹不嫌事大”,国人的“围观文化”这些年又被网络推向了及至,有事没事都先扔出几句,热闹热闹先。街头人人都是专家,人人都“亲眼所见”,各种版本会在人群中瞬间演绎着,已经热闹到像庙会一样招来不少临时上班的小偷了.........这种场面,全国都能欣赏得到,换哪个“频道”都行。
     
        国人大多会一项“国粹”,说一套做一套,说别人错误的时候几乎就是声嘶力竭群起攻之的,可到自己的做的时候,又有多少可曾自省过?我们可曾反省过自己是否还有在乱穿马路?可还在闯红灯?可还在安全守法的开车骑车?在道路上可曾有谦让精神?甚至于坐出租和公车时都叮嘱一下司机要安全守法?......
     
        OK!如果你完全都做到了,那我希望你敞开了骂,再踏上一万只脚云云。但要是还没做到,那对不起,先暂时闭上那没有底气的嘴吧,管好自己先。如果大部分人都遵纪守法,整个环境都将安全很多(对于某些善于自律的国家我就不描述了,但这方面的确是我们应该学习的目标)。那些个别人还不就早早的现出原形了? (顺便再说一点,受害人是在斑马线上被撞的,如果肇事者没闯红灯的话,那就有行人乱穿马路的嫌疑了。)  
     
     
       
     
     
     
    P.S.
        看官也许会认为在下怎么总在为肇事者辩护,为中产阶级阶级撑腰?
    我是希望大家能从这件事里体会到一点自省,也不要通过网络暴力去追加任何人额外的惩罚,这也一样是不道德甚至不合法的。此外,我一向倡导教育为本,通过学习和自我奋斗去提高自己的各方面能力,这才是合理致富的唯一途径。只叫着没钱没房没老婆是无济于事的,盲目的眼红和仇富帮不了你任何的忙,努力了总有收获。要是这辈子努力了都达不到目标,就请你给下一代最好的教育吧,本质上这依然是个靠本事吃饭的社会。
     
    P.S.
        舆论导向是主导社会价值观的。这点包括那些汽车宣传广告,不管是不是运动型、是不是跑车,哪个不在说自己这车马力多少多少、百公里加速多少秒、驾驭乐趣如何如何、中高速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如何..........废话停车场哪会用到过弯稳定性这类性能,这当然是体现在一定速度以上的时候的。
        而实际上车的设置也是这样的,很多车的性能都集中在中高速段上,上次开了一次宝马3系,低速性能未必会比桑塔纳好多少,只有破百后,动力才汹涌而来。
        这给出的信号就是:车是用来玩的。可国内又有多少地方可以安全宣泄驾驭欲望的呢?少之又少,而且门槛高之又高。
     
    P.S.不引用精确的数学公式了,就按常理来说吧。互相运动中碰撞的两个物体,肯定是质量大的物体受影响小,质量小的那个会飞出去比较远,看看近年来奥尼尔经常撞飞纳什就知道了。(这还是在他们是队友的情况下,无意中的结果)同样的,EVO不算紧凑的小型车,就算经过精量化改装,加上驾驶者本身的质量,整车也应该在一顿重量以上。我们就算受害者是个大胖子,一百公斤重,也就只有车的十分之一重。算他飞出去二十米,再加上各种附加因素,所需要达到的动能恐怕也最多卸去整车的5米吧,而按上文我所估算的刹车距离都还要20米呢。这个计算当然漏洞很多,不可能精确的,但方向不会错的,70公里时速绝对能达到这个效果。以前有很多高速公路上撞人的画面,似乎比这次的夸张多了。
     
     
    ---------------------------------------------------------------
    资料:
     
    带着网友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问,以下是从现场发回的消息:
      1.遇难者谭卓是不是在斑马线上被撞?肇事车辆是不是越过双黄线的?
      交警答:可能没有压双黄线,是在自己的车道上,因为出事地点没有监控探头,暂时没有办法确认是否在斑马线上,要等待事故现场的鉴定结果。
      (网友疑问:有那么多目击证人,看到谭卓是在斑马线上走。据谭卓同事透露,公司老板在案发现场后确认谭卓当时在斑马线上。)
      2.城西车祸事件有没有资料显示肇事车事发时车速?
      交警答:现在在杭州市区道路上没有测速仪,没有办法准确数值,通过旁证(旁边人的证明)和肇事者的口供,当时车速在70公里/小时左右。而文二西路那个时间段的限速是50公里/小时。
      (网友疑问:旁证是谁?谁来证明?肇事者在驾驶的时候没有看仪表盘的数值?为什么周围的目击者说有150码?70公里/小时的车速能把人撞地那么高?)
      3.如果是飚车,应该以交通罪起诉还是危害公共安全起诉呢
      交警答:飙车只是民间的说法,在交通法中没有飙车这样一个概念,事件的调查还需要时间。
      4.这车是改装车吗?改装车允许上路吗?
      交警回答:根据肇事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来看,外观变动不大,车轮有很大的改动,至于车辆的内部例如发动机等部件的改动,要请相关部门做鉴定。
      (网友疑问:改装车的排气管、进气歧管是从外观就可以看出来的,这样还不算改装车?包括车辆的变速箱、悬挂系统、制动系统都可以改动的。)
      5.他们那么多人是在飙车比赛吗?
      交警回答:根据肇事者的口供当时不是飙车,而是看完电影回家。并没有喝酒(这在事后醉酒驾车测试中得到证明)。驾龄2年。